先看调查通知上的身份和涉嫌的行为,不要把公司员工侵占写成贪污。张龙在中山核对时,中山职务犯罪辩护律师会先把贪污受贿、渎职和监委办案的阶段分开,核对不构成委托。
常见涉案情形
- 人被留置,家属只有口头通知,还没见到文书
- 受贿金额把礼品、借款和代持混在一张表里
- 渎职行为对应的损失鉴定还没作出
- 家属以为公司出纳也能按贪污讨论
本页只讨论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和渎职,以及监察调查程序。公司、企业人员的职务侵占不在这里展开。故意杀人、强奸不在本页。
全阶段刑事法律服务(侦查/审查起诉/审判)
监察调查阶段先核对留置文书和家属能了解的范围。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审查起诉阶段核对罪名和金额。审判阶段只围绕起诉书准备意见,不预测刑期。
办案本地优势
张龙在中山东区中山五路接待家属。中山的监察调查由中山市监察委员会负责,留置不是刑事拘留。移送后的审查起诉在检察机关,可能判处的刑罚达到标准的,一审由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人员侵占单位财物的,不要按这条路径直接套。
法律要点解析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下面只说明贪污受贿和渎职的核对顺序,公司人员侵占另看职务侵占那一页。
法律依据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贪污罪的依据是刑法第382条,受贿罪见第385条,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见第397条。身份如果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把第271条的公司人员侵占写进本页分析。
立案追诉标准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贪污受贿的数额档,2016年司法解释常被用来讨论三万元、二十万元、三百万元这几档,情节较重时还有更低的讨论起点。渎职看损失后果和职责。若已有新文件,以新文件和起诉书金额为准。
量刑区间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法定刑随数额和情节升高,可以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贪污受贿怎么判,要看情节、金额或证据,不能在咨询时打包票。
管辖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中山的职务犯罪,调查在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管辖看可能判处的刑罚和犯罪地。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一审一般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按家属住在哪个镇来选法院。
办案期限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留置期限按监察法的规定计算,和刑事拘留的三日、三十日不是同一套。移送司法后,才按刑事诉讼法计算侦查羁押、审查起诉和一审期限。两套期限不要混记。
办案机关审查重点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监委办案重点核对职务便利、财物去向、请托事项是否对应。把借款、礼品和工资混成一笔的,要拆开。渎职还要看损失鉴定与职责的关系。
控方指控思路与证据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控方常见证据是书证、银行流水、证人证言、同步录音录像和鉴定。只有言词、没有财物去向的,要标成待核实。
辩方辩护方向与有利证据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辩护方向可以整理身份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数额有没有重复、受贿与正常往来的界限。退赃凭证单独存放,不直接换算成刑期。
FAQ
中山留置和刑事拘留的天数能不能放在同一张表?
不能。留置按监察法记,刑事强制措施按刑事诉讼法记,中间以移送文书的日期衔接。
中山礼品和转账混在一张金额表里,怎么拆?
按财物种类、时间和请托事项分开。拆不开的先标成待核对,不提前相加。
中山损失鉴定还没出,渎职部分先讨论什么?
先讨论职责范围有没有书面依据。没有鉴定,不估算损失金额。
中山家属能在留置期间送材料吗?
能送什么、送给哪个机关,以监察机关的告知为准。不要把律师会见的规则直接套到留置。
常见问题
中山贪污受贿怎么判刑?
先看身份和数额档,不直接报刑期。要看情节、金额或证据,不能在咨询时打包票。要看材料和案情。
中山渎职罪辩护和贪污是同一套材料吗?
不是。渎职看职责和损失,贪污受贿看财物。要看材料和案情。
中山职务侵占辩护为什么不在这一页展开?
公司人员侵占单位财物不是贪污。本页只讨论国家工作人员和监委办案。要看材料和案情。
中山纪委监委办案流程里,留置结束后才进入检察院吗?
调查终结并移送后,才由检察院审查起诉。监委办案的留置不是刑事拘留。要看材料和案情。
中山第一次咨询职务犯罪要准备什么,费用怎么谈,是否先沟通再委托?
准备调查通知、已知的身份证明和家属能合法取得的文书。费用按阶段面谈。先沟通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书面确认后才委托。要看材料和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