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现场是谁在执法、有没有表明身份,不要只记推搡了几下。张龙在中山核对时,中山妨害公务罪辩护律师会先把袭警罪和普通妨害公务的文书罪名分开,核对不构成委托。
常见涉案情形
- 查酒或抓捕现场发生拉扯,文书写了妨害公务
- 对象是警察,家属不清楚起诉书会不会写成袭警
- 执法录像只保存了片段,身份告知听不清
- 同时有人受伤,但本页不讨论伤害的赔偿项目
本页只讨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及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合同诈骗和聚众斗殴不在这里展开。
全阶段刑事法律服务(侦查/审查起诉/审判)
侦查阶段核对执法依据、表明身份和肢体冲突是否同一次。审查起诉阶段看罪名栏写的是妨害公务还是袭警相关情形。审判阶段只围绕起诉书准备意见,不预测刑期。
办案本地优势
张龙在中山东区中山五路看执法录像的时间轴。中山此类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办理,审查起诉在市区检察院。东区、石岐等地的一审多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小榄、古镇等地先看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不要按冲突发生在交警现场就把案件改成交通肇事。
法律要点解析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下面只核对公务是否正在依法执行,以及暴力指向的是不是警察。
法律依据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妨害公务罪的依据是刑法第277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撞击等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罪名以起诉书为准。
立案追诉标准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追诉先看公务是否依法进行、是否已经表明身份、阻碍行为是不是暴力或威胁。对警察的暴力袭击,按该条后一档情形核对,不把所有拉扯都叫成袭警罪。
量刑区间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量刑标准分三年以下和严重情节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袭警罪这一称呼要和起诉书的罪名栏核对。取保候审要看情节、金额或证据,不能在咨询时打包票。
管辖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中山的一审多在行为地基层法院。东区、南区、港口等地常见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黄圃、古镇、小榄等地先核对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办案期限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期限从拘留证日期起算。执法录像的调取不自动延长批捕七日和审查起诉期限。录像缺失要单独注明,不估算天数。
办案机关审查重点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办案机关重点看执法文书、表明身份、谁先动手、工具或车辆有没有使用。现场有其他纠纷的,不要和这次执法混成一件事。
控方指控思路与证据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控方常见证据是执法记录仪、伤情、证人、职务证明。录像没有声音或没有表明身份片段的,要标出。
辩方辩护方向与有利证据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辩护方向可以整理公务是否依法、身份是否表明、行为是否达到暴力程度。这不表示结果,也不讨论聚众斗殴的转化。
FAQ
中山执法记录仪没有声音,表明身份怎么核对?
看画面里有没有出示证件、有没有其他在场人员的证言。没有的片段不要用推测补上。
中山冲突对象是辅警,罪名会不会当然写成袭警?
先看起诉书指向的对象和职责。不是所有现场人员都按警察这一档评价,以文书为准。
中山现场还有人受伤,伤情材料要不要订进这一份?
伤情可以说明暴力程度,但赔偿项目不在本页计算。材料分开标注。
中山是在交警查车时发生的,要不要同时看酒精鉴定?
本页只核对有没有阻碍正在执行的公务。酒精数值不在这里讨论。
常见问题
中山妨害公务怎么判刑?
基础档一般在三年以下,严重袭击警察的情形可以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标准要看情节、金额或证据,不能在咨询时打包票。要看材料和案情。
中山袭警罪和妨害公务是不是必须写成两个罪?
袭警的规定在妨害公务同一条的加重情形里。是不是单独列罪名,以起诉书为准。要看材料和案情。
中山妨害公务能取保吗?
取保候审要看情节、金额或证据,不能在咨询时打包票。先看有没有使用工具或车辆。要看材料和案情。
中山第一次咨询妨害公务要准备什么,费用怎么谈,是否先沟通再委托?
准备拘留证、已知的执法时间和地点。费用按阅卷面谈。先沟通罪名栏写的是什么,书面确认后才委托。要看材料和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