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敲诈勒索罪辩护律师_张龙

张龙在中山为被控以威胁方法索要财物的家属提供咨询,中山敲诈勒索罪辩护律师会先核对威胁内容和钱是否因此交出,并说明金额认定与取保候审,提交咨询不构成委托。执业机构为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先看对方是因为害怕才给钱,还是本来就有一笔纠纷。张龙在中山核对聊天时,中山敲诈勒索罪辩护律师会先把金额认定和取保材料分开,核对不构成委托。

常见涉案情形

  • 以曝光、伤害或闹事相威胁后收到转账
  • 双方先有债务或赔偿争议,后来言辞升级
  • 只发了威胁信息,钱还没有到账
  • 金额把精神损失和已付赔偿算在一起

本页只讨论敲诈勒索。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帮信和抢劫的当场暴力不在这里展开。

全阶段刑事法律服务(侦查/审查起诉/审判)

侦查阶段把威胁信息和转账按时间对齐。审查起诉阶段看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是不是基于合法权利过度主张。审判阶段只围绕起诉书的数额准备意见,不预测刑期。

办案本地优势

张龙在中山东区中山五路看聊天和转账。中山敲诈勒索的侦查常见由中山市公安局刑侦办理。东区、石岐、板芙等地的一审多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小榄、古镇等地先看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数额特别巨大、可能判处十年以上的,再看是否由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法律要点解析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下面只核对威胁与交钱的对应关系,不把当场劫取写成这一页的内容。

法律依据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敲诈勒索罪的依据是刑法第274条。以威胁或要挟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的,才进入本罪讨论。当场使用暴力劫取财物的,不是本页的分析对象。

立案追诉标准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金额认定以被害人因威胁实际交出的财物为讨论基础。广东省的数额档以现行标准为准,不套用中山盗窃罪三千元的起点直接换算。尚未交出的,要单独看是否属于未遂,不把口头要价直接加成既遂数额。

量刑区间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审和量刑标准都要看情节、金额或证据,不能在咨询时打包票。

管辖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中山的一审多在行为地或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法院。东区、神湾、三乡等地常见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北部镇街先核对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办案期限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期限从拘留证日期起算。聊天记录的提取时间不改写审查起诉期限。多次索要的,每一笔的日期分开,不用第一笔代替全部。

办案机关审查重点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办案机关重点看威胁是否足以使对方害怕、钱是否因此转出、原先有没有真实的权利基础。维权言辞过激和非法占有要分开标,不在咨询时直接定性。

控方指控思路与证据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控方常见证据是聊天、录音、转账和被害人陈述。要价和实付不一致的,按实付列既遂讨论,要价另列。

辩方辩护方向与有利证据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辩护方向可以整理权利基础是否存在、哪些钱不是因威胁交出、次数有没有重复。金额认定的表格不要把精神抚慰金估算写进去。

FAQ

中山只发了威胁、钱没到账,表格上怎么写?

单独列成未取得财物的一笔,不和已经转账的笔加在一起。

中山本来有赔偿争议,后来话说重了,先固定什么?

先固定原先的纠纷凭证和后来的言辞,两段时间不要写成一件事。

中山要价十万、实付两万,讨论数额先用哪一个?

先按实际转出的金额列,要价另注。能不能都算,等证据对齐后再说。

中山录音没有威胁原话,只有转账,还够不够核对?

转账不能单独证明原因。没有威胁内容的,先标成待补,不提前认定。

常见问题

中山敲诈勒索怎么判刑?

先看是否取得财物和数额档。怎么判要看情节、金额或证据,不能在咨询时打包票。要看材料和案情。

中山敲诈勒索金额认定,口头要价算不算?

金额认定先看实际交出的财物。口头要价不直接加成既遂。要看材料和案情。

中山敲诈勒索能取保吗?

取保候审要看情节、金额或证据,不能在咨询时打包票。先看有没有实施威胁的证据。要看材料和案情。

中山恐吓要钱的量刑标准能不能电话里确定?

不能。量刑标准要看情节、金额或证据,不能在咨询时打包票。要看材料和案情。

中山第一次咨询敲诈勒索要准备什么,费用怎么谈,是否先沟通再委托?

准备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和原先纠纷的材料。费用按笔数面谈。先沟通是否受理,书面确认后才委托。要看材料和案情。

Consultation

咨询步骤

按已配置的步骤沟通。标题或说明较长时,文字在卡片内折行。

01

先说明事情发生在中山哪一个镇街

拨打13590710161,或在页面留下电话,说明事情发生在东区、石岐、小榄、古镇、坦洲还是其他镇街,以及手头有没有拘留证、合同、工资流水或鉴定材料。

02

到中山五路核对原件,这一步还不是委托

工作日9:00-17:00可到东区中山五路2号紫马奔腾6座13、14层,也可以先用电话报一下材料名称。张龙只核对事实和程序,提交表单不构成委托。

03

收费和受理范围书面确认后再办手续

双方对是否受理、还要补哪些材料、费用按阶段还是按标的计算达成一致后,再签委托手续。未确认前不开始代理。

张龙律师 律所高级合伙人、律所监事
执业证号 14420202010173642
所属律所 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3590710161
向张龙律师咨询 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电话 预约咨询 律师简介

微信咨询

扫码添加,或复制微信号在微信中搜索

微信二维码
微信号 13590710161

添加好友时,请备注:来自律师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