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辩护律师_张龙

张龙在中山为被控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的经营者家属提供咨询,中山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辩护律师会先核对销售金额和商品属于哪一种伪劣,并说明销售假药与有毒有害食品,提交咨询不构成委托。执业机构为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先看扣押的是普通伪劣产品、药品还是食品,不要加成一个总案值。张龙在中山核对时,中山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辩护律师会先把销售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分开,核对不构成委托。

常见涉案情形

  • 仓库被查到标注不符的日用品,按销售金额讨论
  • 药品没有批文,家属分不清是不是假药
  • 食品检出禁用物质,和普通不合格不是同一条
  • 已经销售和尚未销售的货被算在同一张表里

本页只讨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及相关的假药、有毒有害食品。非法拘禁和敲诈勒索不在这里展开。

全阶段刑事法律服务(侦查/审查起诉/审判)

侦查阶段把已销售和未销售分开,并核对鉴定指向哪一批货。审查起诉阶段按商品种类对应法条。审判阶段只围绕起诉书的罪名和金额准备意见,不预测刑期。

办案本地优势

张龙在中山东区中山五路看进货单和检验报告。中山此类案件的侦查常见由中山市公安局食药环或治安部门办理,市场监管的检验报告要和刑事扣押清单对上。东区、火炬、南朗等地的一审多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小榄、古镇等地先看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法律要点解析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下面按商品种类分开,不把假药、有毒食品和普通伪劣产品加成一个罪名。

法律依据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据是刑法第140条,以销售金额作为主要档次。生产、销售假药罪见第141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见第144条。三条的入罪条件不同,以起诉书列明的那一条为准。

立案追诉标准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伪劣产品的追诉,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才进入第140条的数额档,法定刑再随销售金额升高。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不以这五万元作为唯一入罪条件。未销售的货值能不能计入,以现行解释和证据为准。

量刑区间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第140条从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起,随销售金额升到二年以上、七年以上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的法定刑更重,可以到十年以上、无期徒刑。要看情节、金额或证据,不能在咨询时打包票。

管辖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中山的一审看罪名和可能判处的刑罚。销售金额尚未达到中级法院标准的,东区、民众、坦洲等地常见由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北部镇街先核对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办案期限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期限从拘留证日期起算。检验报告的补正时间,不自动改写批捕和审查起诉期限。已销售与库存要分两列日期,不要混用进货日代替销售日。

办案机关审查重点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办案机关重点核对鉴定是不是这一批货、销售金额的票据是否真实、药品或食品属于哪一类。把不合格食品直接叫成有毒有害,需要检验项目支持。

控方指控思路与证据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控方常见证据是扣押清单、检验报告、销售流水、进货凭证。库存和已销售混在一个金额里的,要拆开。

辩方辩护方向与有利证据

一般情形,个案结合卷宗证据有差异,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辩护方向可以整理哪一批没有流入市场、检验取样是否对应、销售金额有没有把退货算进去。销售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证据不要订进普通伪劣产品的同一份摘录而不加区分。

FAQ

中山仓库里还没卖掉的货,能不能先从销售金额里拿开?

先分成已销售和库存两列。未销售的如何评价,等解释和证据对齐后再说,不提前扣除。

中山检验报告的样品编号和扣押清单对不上,怎么标?

编号不一致的先单列。不能把另一批货的结论套到这一批。

中山药品没有批文,是不是当然按假药讨论?

有没有按假药认定,看鉴定和起诉书。没有批文只是线索,本页不自行改罪名。

中山食品不合格和检出禁用物质,材料上怎么分开?

按检验项目分开标注。有毒、有害食品和一般不合格不是同一条法律。

常见问题

中山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怎么判刑?

先看是第140条还是假药、有毒食品的条文。怎么判要看情节、金额或证据,不能在咨询时打包票。要看材料和案情。

中山销售假药和普通伪劣产品是一个标准吗?

不是。销售假药不以五万元销售金额为唯一入罪条件。要看材料和案情。

中山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未卖出的货怎么列?

有毒有害食品和已销售金额分开列。不把库存直接加成犯罪数额。要看材料和案情。

中山伪劣商品辩护的律师费用怎么谈?

费用按检验报告和销售笔数面谈,不在电话里打包。要看材料和案情。

中山第一次咨询伪劣商品案要准备什么,费用怎么谈,是否先沟通再委托?

准备扣押清单、检验报告和销售流水。费用面谈。先沟通起诉的是哪一条,书面确认后才委托。要看材料和案情。

Consultation

咨询步骤

按已配置的步骤沟通。标题或说明较长时,文字在卡片内折行。

01

先说明事情发生在中山哪一个镇街

拨打13590710161,或在页面留下电话,说明事情发生在东区、石岐、小榄、古镇、坦洲还是其他镇街,以及手头有没有拘留证、合同、工资流水或鉴定材料。

02

到中山五路核对原件,这一步还不是委托

工作日9:00-17:00可到东区中山五路2号紫马奔腾6座13、14层,也可以先用电话报一下材料名称。张龙只核对事实和程序,提交表单不构成委托。

03

收费和受理范围书面确认后再办手续

双方对是否受理、还要补哪些材料、费用按阶段还是按标的计算达成一致后,再签委托手续。未确认前不开始代理。

张龙律师 律所高级合伙人、律所监事
执业证号 14420202010173642
所属律所 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3590710161
向张龙律师咨询 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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