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劳务合同纠纷律师_张龙

张龙在中山为临时提供劳务、没有劳动合同却被拖欠报酬的人提供咨询,中山劳务合同纠纷律师会先核对是劳务报酬还是劳动关系以及完工记录,并说明劳务费拖欠与雇佣关系纠纷,提交咨询不构成委托。执业机构为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先看有没有劳动合同、是不是临时干活。没有劳动关系的,不要先去套经济补偿。张龙在中山核对收条时,中山劳务合同纠纷律师会先把劳务费拖欠和雇佣关系纠纷分开,核对不构成委托。

纠纷类型列表

  • 短期装修、搬运或看管,完工后报酬未付
  • 只有微信确认单价,没有书面合同
  • 受伤了,但本页不计算工伤或提供劳务受害的赔偿项目
  • 对方说是承揽,不是按天计算的劳务

本页只讨论劳务报酬和雇佣与承揽的界限。夫妻扶养、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工地受伤赔偿,不在这里展开。

全流程法律服务

先核对工作内容、工期和结算凭证。属于劳务报酬的,一般直接向法院起诉,不走劳动仲裁。金额和被告是谁查清后,再谈诉讼费。是不是劳动关系,决定程序走哪一条,不在咨询时改口叫劳动合同。

办案本地优势

张龙在中山东区中山五路看聊天结算和收条。被告住在东区、石岐、火炬、港口或劳务提供地在这些区域的,案件常见由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在小榄、古镇的,先核对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单纯的劳务报酬争议。

【法律要点解析】

一般情形,个案有差异。下面只说明劳务报酬怎么主张,不计算工伤待遇,也不写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一般情形,个案有差异。劳务合同的依据是民法典合同编关于劳务提供和报酬的规定。它和劳动合同法上的劳动关系不是同一套。没有社会保险、没有员工名册,只是判断线索,不能单独决定性质。

诉讼时效

一般情形,个案有差异。追索劳务报酬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起算。按天结算又没有写付款日的,起算要看交付成果或最后一次催要,不能从第一天上班连续计算全部。

管辖规则

一般情形,个案有差异。管辖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在中山东区干活、被告住在小榄的,两家基层法院都可能被提到,要以约定和实际履行地核对,不按原告住址当然选择。

法院审查重点

一般情形,个案有差异。法院审查重点是谁委托、工作是否完成、单价和已付款。名为承揽、按成果付款的,结算方式又和按天劳务不同。雇佣关系纠纷如果同时有指挥管理,只作性质线索,不在本页改写成劳动仲裁案件。

原告主张及证据

一般情形,个案有差异。主张报酬的一方,要准备聊天、收条、完工照片、证人。现金支付的,要有签收。

被告抗辩及证据

一般情形,个案有差异。支付方可以主张工作不合格、已经付清、对方是另一家单位的人。抗辩要有验收记录和付款回单。

FAQ

中山只有微信说好一天多少钱,没有合同,还能不能主张?

微信可以用来核对单价和工作天数。缺书面合同不等于没有报酬请求,也不等于就是劳动合同。

中山干完活对方改口说是帮工,不要钱,怎么固定?

把原来的结算聊天和催要记录按时间留下。事后改口不能直接抹掉前面的约定。

中山报酬是完工后一次性付,时效从哪一天起?

从约定的付款日或成果交付后的合理期限讨论。不要从进场第一天起算全部。

中山同时有两名工头,被告写谁?

先看谁承诺付款、谁实际结算。两个名字都先列出,不提前删掉。

常见问题

中山劳务报酬不给怎么办?

劳务费拖欠的,先固定完工和催要记录,再考虑向法院起诉。这不是劳动仲裁。要看材料和案情。

中山临时工工资拖欠和劳动合同是一条路吗?

雇佣关系纠纷如果没有劳动关系,一般不走劳动仲裁,也不计算经济补偿。要看材料和案情。

中山劳务合同起诉要不要先仲裁?

单纯劳务报酬通常直接起诉。是不是劳动关系没核对清楚的,不要先填仲裁申请。要看材料和案情。

中山第一次咨询劳务报酬要准备什么,费用怎么谈,是否先沟通再委托?

准备结算聊天、完工记录和已付款凭证。费用按标的面谈。先沟通是劳务还是劳动,书面确认后才委托。要看材料和案情。

Consultation

咨询步骤

按已配置的步骤沟通。标题或说明较长时,文字在卡片内折行。

01

先说明事情发生在中山哪一个镇街

拨打13590710161,或在页面留下电话,说明事情发生在东区、石岐、小榄、古镇、坦洲还是其他镇街,以及手头有没有拘留证、合同、工资流水或鉴定材料。

02

到中山五路核对原件,这一步还不是委托

工作日9:00-17:00可到东区中山五路2号紫马奔腾6座13、14层,也可以先用电话报一下材料名称。张龙只核对事实和程序,提交表单不构成委托。

03

收费和受理范围书面确认后再办手续

双方对是否受理、还要补哪些材料、费用按阶段还是按标的计算达成一致后,再签委托手续。未确认前不开始代理。

张龙律师 律所高级合伙人、律所监事
执业证号 14420202010173642
所属律所 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3590710161
向张龙律师咨询 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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